鼓浪屿延平戏院

点位概况

不可移动文物级别 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】第九批
历史风貌建筑级别 【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】E5-13、E5-58、E5-59
类   别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
地   址 海坛路9-15号,市场路1-6、28-32号
年   代 民国
不可移动文物
保护范围
西面至市场路,北面至海坛路,东面至该文物本体边界,南面至水泥地边界。

点位简介

      延平戏院建筑面积2921平方米,入口顶部是一面波浪形山花,上面有“鼓浪屿市场”字样及花卉等图案装饰。入口左右各有室外大台阶通过二楼的戏院。戏院为两坡面屋顶,大厅平面呈长方形,前面两侧靠边墙呈弧形前伸,东西长约35米,南北宽约15米,高约10米,两侧三角形山尖保留气窗。内设楼座和池座,楼下、楼上座位600个,可以演戏、说书和放电影。厅内东侧为屏幕、舞台,西侧后墙内为放映室,放置电影放映机,通过后墙上方孔播放。戏院南侧顺楼梯而下有后门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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