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北电报局旧址

点位概况

不可移动文物级别 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】第八批
历史风貌建筑级别 【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】B3-16
类   别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
地   址 田尾路19-1号
年   代 1871年
不可移动文物
保护范围
西面至田尾路,东面、南面至该文物围墙,北面由文物本体外延15米。

点位简介

  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旧址于1869年在丹麦成立,由丹挪英电报公司、丹俄电报公司和挪英电报公司三家合并组成。1870年,该公司来华开业,敷设香港至上海、上海至长崎、长崎至海参崴的海底电缆,并创立了一套用四位数字给汉字编码的体系,使电报传送中文成为可能。
  1871年初,大北电报公司在鼓浪屿田尾路建造办公楼,并将香港至上海的海底线缆引线至建筑内,开始收发电报。直到1883年,大北电报公司才得到中国政府许可,正式经营电报业务。该公司也曾代行丹麦领事馆职能。
  这座办公楼为单层殖民地外廊式建筑,面积500平方米,砖木结构,矩形平面,南北两侧为连续的圆拱外廊,墙面为白色抹灰。
  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旧址是中国最早收发电报的场所之一。依托电报通讯技术的发展,鼓浪屿作为离岛与全球众多国家建立起紧密联系。旧址见证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鼓浪屿中外文化、外交、商贸的交流和通讯技术及设施的发展水平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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